一、核安全守法承诺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核安全法规、导则、标准建造和运行核电机组,保证所有活动满足核安全法律、法规、导则和标准的要求。公司郑重承诺:
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所有与核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时刻将核安全放在最高优先级的位置,这一地位不会受到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制约和影响。
公司建立和维持有效的纵深防御体系,保护核电厂员工、公众和环境免受放射性的危害。
在核安全工作实践中,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局(NNSA)颁发的核安全许可证规定的条件;严格遵守在安全分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中的承诺;严格执行质保大纲和有关技术规范。
二、环境保护守法承诺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切实履行核电站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周边生态环境安全与公众环境权益,推动核能事业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郑重作出如下环境保护承诺,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核安全法规和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在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做的承诺,严格执行质保大纲和有关技术规范;
(二)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负责人、各个管理层级及工作岗位的责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三)预防污染,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运行控制,努力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制定严格的“三废”排放内控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四)依法依规如实公开公司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